證券代碼:002969 證券簡稱:嘉美包裝 公告編號:2025-034
債券代碼:127042 債券簡稱:嘉美轉債
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食品包裝 。
特別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食品包裝 ,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總股本為955,451,290股,其中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7,081,000股,該部分已回購的股份不享有參與本次利潤分配的權利;
2.因回購股份不參與分紅,公司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總額=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948,370,290股×0.01元/股=9,483,702.90元人民幣(含稅);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時,每股現金紅利應以0.0099258元/股(含稅)計算(每股現金紅利=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即9,483,702.90元/955,451,290股=0.0099258元/股,計算結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七位)食品包裝 。因此,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情況下,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參考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099258元/股。
一、股東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公司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5年5月15日召開的2024年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食品包裝 ,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經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的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的具體內容為:以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除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00000元(含稅),本次權益分派不送紅股,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食品包裝 。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注銷等原因導致公司總股本在實施權益分配登記日發生變動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的總額”原則實施利潤分配。
2.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內容與公司2024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的權益分派方案是一致的食品包裝 。
3.本次權益分派實施方案距離公司2024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時間未超過兩個月食品包裝 。
二、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955,451,290股扣除已回購股份7,081,000股后的948,370,29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食品包裝 。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2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1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食品包裝 。】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5年5月26日,除權除息日為:2025年5月27日食品包裝 。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食品包裝 。
五、權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5年5月27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食品包裝 。
六、相關參數調整情況
1.因回購股份不參與分紅,公司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總額=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948,370,290股×0.01元/股=9,483,702.90元人民幣(含稅);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時,每股現金紅利應以0.0099258元/股(含稅)計算(每股現金紅利=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即9,483,702.90元/955,451,290股=0.0099258元/股,計算結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七位)食品包裝 。因此,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情況下,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參考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099258元/股。詳見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
2.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嘉美轉債,債券代碼:127042)的轉股價格將作相應調整:調整前“嘉美轉債”轉股價格為4.58元/股,調整后“嘉美轉債”轉股價格為4.57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5年5月27日起生效食品包裝 。詳見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
七、咨詢辦法
咨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蕪湖東路189號食品包裝 。
咨詢聯系人:陳強 徐艷玲
咨詢電話:0550-6821910
傳真電話:0550-6821930
八、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2024年年度股東會決議食品包裝 。
特此公告食品包裝 。
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年5月19日
證券代碼:002969 證券簡稱:嘉美包裝 公告編號:2025-035
債券代碼:127042 債券簡稱:嘉美轉債
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4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
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食品包裝 。
特別提示:
1.調整前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4.40元/股
2.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4.39元/股
3.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生效日期:2025年5月27日(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24年11月15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回購專項貸款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的股份將用于轉換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7,5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40元/股(含)食品包裝 。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二、2024年度權益分派實施情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25年5月15日召開2024年年度股東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2024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除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00000元(含稅),本次權益分派不送紅股,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食品包裝 。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注銷等原因導致公司總股本在實施權益分配登記日發生變動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的總額”原則實施利潤分配。
因回購股份不參與分紅,公司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總額=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948,370,290股×0.01元/股=9,483,702.90元人民幣(含稅);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時,每股現金紅利應以0.0099258元/股(含稅)計算(每股現金紅利=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即9,483,702.90元/955,451,290股=0.0099258元/股,計算結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七位)食品包裝 。
綜上,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情況下,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參考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099258元/股食品包裝 。
三、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調整情況
公司《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報告書》約定:若在回購實施期內,公司發生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現金紅利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食品包裝 。
根據上述約定,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4.4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4.39元/股(含)食品包裝 。具體計算過程: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前的回購價格上限-每股現金紅利=4.40元/股-0.0099258元/股≈4.39元/股(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權除息日)起生效。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7,5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15,000萬元(含),調整后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39元/股(含), 按照回購金額上下限、回購價格上限測算回購數量約為17,084,282股-34,168,565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為1.79%-3.58%食品包裝 。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及占總股本的比例以回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數量為準。
四、其食品包裝 他事項說明
除上述調整外,公司回購股份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食品包裝 。公司將根據回購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食品包裝 。
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5年5月19日